“合并电子发票”(consolidated e-invoice)是将特定时期(通常是一个月)内的多项交易合并在一起的单一电子发票。
这使商家能够简化大批量、低价值交易的发票开具流程。
为了减轻商家和买方的负担,同时遵守电子发票要求,税收局(IRBM)允许商家将与买方(不需要电子发票的顾客)的交易,以按月计算方式合并为 consolidated e-invoice。
举例,XYZ餐馆(商家)于2025年8月1日,汇总7月的所有 “不需要 e-invoice 的顾客” 的收据,归类为“公众”,开出合并电子发票,并将其传输给 IRBM 进行验证。
合并电子发票的条件
- 合并电子发票必须在月底后七(7)个日历日内发出。
- 禁止使用合并电子发票的行业和交易类型:
- 汽车业
- 航空业
- 奢侈品和珠宝业
- 建筑业
- 建筑材料批发商和零售商
- 特许博彩和游戏
- 向代理商/经销商/分销商付款
- 仅商家收到电子发票通知
- 买方无法拒绝或取消有关电子发票
- 商家无需与买方共享电子发票
consolidated e-invoice 填写方式
No. | 栏目 | 填写备注 |
---|---|---|
1 | Buyer’s Name | “General Public” |
2 | Buyer’s TIN | “EI00000000010” |
3 | Buyer’s Registration / Identification Number / Passport Number | “N/A” |
4 | Buyer’s Address | “N/A” |
5 | Buyer’s Contact Number | “N/A” |
6 | Buyer’s SST Registration Number | “N/A” |
7 | Description of Product/ Services | IRBM 允许商家采用以下一种或多种方法: (a) 将每张收据的摘要单独放一行。 (b) 将收据清单(以连续收据编号)作为行项目呈现。 (即,如果收据编号链中断,则下一个链条应作为新的行项目。) (c) 不同分行或地点将提交合并电子发票,对于所述不同分行或地点开具的收据,采用上述 (a) 或 (b) 中的任一方法。 请注意,无论企业采用何种方法,每笔交易的收据参考编号都必须包含在合并电子发票的此字段中。 |
例子A
XYZ 餐馆的三张普通收据。XYZ 餐馆将三张收据合并为一张 consolidated e-invoice,一张收据为一行。
例子B
Hibiscus Mart 是一家杂货店,该商家将多张收据(连贯号码)整合为一行。1110、1111、1112的号码连贯,可以放在一起。1113号断开了,所以1114分开为另一条。1115号断开了,所以1116起为另一条。
e-invoice 放松期
在放松期,商家可为所有活动和交易开具合并电子发票,包括以前需要开具单独电子发票的活动和交易。
企业规模 | 放松期 |
年收入超过 1亿令吉 | 2024年8月1日 – 2025年1月31日 |
年收入 2500万-1亿令吉 | 2025年1月1日 – 6月30日 |
年收入 15万-2500万令吉 | 2025年7月1日 – 12月31日 |
放松期为商家提供了额外的时间和灵活性,以适应电子发票系统。商家必须利用这段时间做好充分准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