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公司能否强逼小公司开具 e-invoice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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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能。

合规义务是从开具 e-invoice 的角度而言。

换句话说,符合《电子发票指南 1.5 节》中规定的年营业额或收入门槛的商家,必须按照规定的实施时间线,开具并提交 e-invoice 以供马来西亚内陆税收局(IRBM)验证。

尚未达到强制实施时间线的商家,可以继续开具现有凭证(如普通收据)来记录交易。

e-Invoice 实施时间表

公司规模 实施期限
年营业额 1亿令吉及以上2024年8月1日
年营业额2500万令吉及以上2025年1月1日
所有生意2025年7月1日

因此,已经实施 e-invoice 的商家,不能强制其他尚未达到各自强制实施时间线的商家开具 e-invoice。

资料来源:LHDNM e-Invoice General FAQs No.9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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